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第3任校長遴選委員會智慧機電學院教師代表候選人投票須知
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第3任校長遴選委員會智慧機電學院教師代表候選人投票須知
一、依智慧機電學院113年11月8日113學年度1學期第3次院務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選舉人:本學院現職編制內專任講師以上教師,互選出教師代表候選人2名(推選候選人2名以上者,任一性別至少1人)。
三、投票時間:113年12月25日(星期三)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、
113年12月26日(星期四)上午9時至上午11時30分止。
四、投票地點:本校建工校區雙科館模203會議室、第一校區工學院F345院辦公室。
五、投票方式:參照人民團體選舉之票選方式,依各學院應推選名額決定投票方式(應選名額1人,每人僅投1票;應選名額2人,每人可投2票;應選名額3人,每人可投3票),智慧機電學院應推選名額為2人每人可投2票。
六、監票委員:建工校區-林恒勝副院長、第一校區-鄭永長副院長。
七、投票注意事項:
(一)應由本學院現職編制內講師以上教師,攜帶身分證明文件(國民身分證、駕駛執照、貼有相片之健保IC卡或本校教職員證)親自在選舉人名冊上簽名或蓋章後領票,不得代領代投。
(二)每人領取1張選票,以「無記名連記法」方式投票,空白票、無法辨識圈選結果、圈寫額數超出應選出名額,該選票即全部無效票。無效票之認定應由監票委員認定。
(三)113年12月26日投票結束當日上午11時30分截止領票,隨即於現場公開開票。
(四)依候選人得票數高低及性別規定限制決定當選,得票數相同而未能決定當選時,由院務會議主席抽籤決定。
(五)「推選候選人2名以上者,任一性別至少1人」部分,比照本校校長遴選辦法第2條第3項規定,依候選人得票數高低、性別比例及推選名額限制,決定推選之候選人。得票數相同而未能決定時,由院務會議主席抽籤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