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彈薪申請通知】為配合本校辦理115學年獎勵特殊優秀「輔導與服務」人才彈性薪資申請案,敬請欲申請之教師請於本(115)年9月15日(二)17:00前將書面資料提送本院,請查照惠辦。
受文者:本院全體教師、本院各系所
副本:智慧機電學院
日期:中華民國115年9月4日
附件:辦法及申請資料
主旨:【申請通知】為配合本校辦理115學年獎勵特殊優秀「輔導
說 明:
一、依據本校「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支應原則」(附件
一)及「特殊優秀教學、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獎勵辦法」(附件 二)辦理。 二、115學年度輔導與服務類彈性薪資申請說明如下:
(一)適用對象:本校現職專任或專案教師。
(二)敬請有意願申請之教師準備以下資料,
並於規定期限內向本院提出申請。 1. 115學年度特殊優秀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獎勵申請書(
附件四)。 2.佐證資料。
3.請將佐證資料掃描後以圖片電子檔插入申請書最末頁,
佐證資料請請依「審查標準之項次」依序編號, 同一項目中若有2件以上佐證資料,請編A-1、A-2… 依此類推,每一編號之資料以2頁為限。 4.申請資料請先送至所屬系級學術單位審查後,於本(115
)年9月15日(二)17:00前將書面資料提送本院。 (三)依據本校「特殊優秀教學、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獎勵辦
法」規定,各院級學術單位得推薦人數為該學院教師總人數2%, 未滿一人者以計。本院115學年度教師人數約93人(含專任教師、專案教師及助教等),可推薦名額為2位。
三、本校置特聘教授及講座教授,如同時獲本獎勵,則保留獎勵名銜並發放獎牌或獎狀,不發放彈薪獎勵金;其餘各項( 類)彈性薪資獎勵金得重複支領。 教師延長服務期間不得支領本校各項彈性薪資及獎勵;特殊優秀輔導 與服務人才獲獎教師於連續獲獎三年,次一年內不得申請或接受推薦 為特殊優秀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教師。
四、本案獎勵金係由115年度高教深耕計畫項下支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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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學務處 通知
受文者: 全校教師(專任、專案)、學術一級單位公務信箱(學院)、
副 本:學務處就學服務組
日 期:民國 115 年 8 月 19 日
文 號:高科大 學服 字第 1150000076 號
附 件:
- 1-附件一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支應原則
- 2-附件二特殊優秀教學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獎勵辦法
- 3-附件三特殊優秀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申請流程圖
- 4-
附件四特殊優秀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獎勵申請書1150731 - 5-附件五-各院級學術單位得推薦人數
主 旨:公告事項--【申請通知】--
說 明:
一、依據本校「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支應原則」(附件
獎勵辦法」(附件二)辦理。
二、115學年輔導與服務類彈性薪資申請說明如下:
(一)適用對象:本校現職專任或專案教師。
(二)申請方式(請參考附件三流程圖):
1.敬請有意申請之教師依所屬系級學術單位(系、所、
特殊優秀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獎勵申請書」(附件四),
末頁,佐證資料請請依「審查標準之項次」依序編號,
依此類推,每一編號之資料以2頁為限。
2.請教師將申請書繳交至所屬系級學術單位(系、所、
各院級學術單位(學院、共同教育學院),於115年9月23日
之「特殊優秀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獎勵申請書」(含佐證資料
3.115學年各學院得推薦人數請參考附件五。
三、本獎勵案之審查標準、獎勵方式及應盡義務請參閱本校最新修訂
通過辦理。
四、本校置特聘教授及講座教授,如同時獲本獎勵,
項(類)彈性薪資獎勵金得重複支領。
人才獲獎教師於連續獲獎三年,次一年內不得申請或接受推薦為特殊
五、本案申請經由各系、院審核認列點數後,
恕不另行通知修訂及補件。
六、本案獎勵金係由115年度高教深耕計畫項下支應。
七、本案自111學年度起由學務處公告辦理,若對本校115年度
請洽詢學務處就學服務組李先生#12503。
學務處 敬啟
聯絡人:李先正
分機:12503,31237
e-mail:lee57831@nkust.edu.tw
※此為系統信箱,請勿按直接回覆,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,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