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申請通知】111學年度獎勵特殊優秀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申請
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智慧機電學院 通知
受文者:本院全體教師、本院各系所
副本:智慧機電學院
日期:中華民國111年8月2日
附件:辦法及申請資料
主旨:為配合本校辦理111年度獎勵特殊優秀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申請案,敬請欲申請之教師請於本(111)年9月8日(四)17:00前將書面資料提送本院,請查照惠辦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本校「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支應原則」及「特殊優秀教學、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獎勵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 審查標準:以申請教師最近一學年之專業服務、國際化服務、社會服務與社會參與、校內行政服務、學生輔導服務為審查項目,並參採教師於各項審查項目所列計總點數審議遴選之,特殊優秀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獎勵點數採計表如「特殊優秀教學、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獎勵辦法(附件2)之附表一」。
三、 111年度輔導與服務類彈性薪資申請說明如下:
(一) 適用對象:本校現職專任或專案教師。
(二) 敬請有意願申請之教師準備以下資料,並於規定期限內向本院提出申請。
1. 申請表(附件4)。
2. 佐證資料。
3. 請將佐證資料掃描後以圖片電子檔插入申請書最末頁,佐證資料請請依「審查標準之項次」依序編號,同一項目中若有2件以上佐證資料,請編A-1、A-2…依此類推,每一編號之資料以2頁為限。
4. 申請資料請先送至所屬系級學術單位審查後,於本(111)年9月8日(星期四)17:00前將書面資料提送本院。
四、 檢附辦法及申請資料各1份。






